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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23年2月17日發(fā)布的《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xiàn)將筆試成績(詳見附件)予以公布,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下:
序號 |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準考證號 |
筆試成績 |
成績排名 |
1 |
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 |
標準化研究 |
03250108422 |
76 |
1 |
2 |
03250108322 |
75.5 |
2 |
||
3 |
03250108111 |
74 |
3 |
二、資格復審安排
(一)時間: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地點: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高新區(qū)江南路1588號C座)三樓315室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身份證,本人簡歷,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信網(wǎng)認證材料(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以及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有關說明
(一)請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提前做好準備,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chǎn)生的空缺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
(三)如有問題請及時致電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74-87206243。
附件: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筆試成績單(2023.03.25).xlsx
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