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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qū)招聘
國有企業(yè)
其他招聘
為滿足我縣國有企業(yè)經營發(fā)展需要,我縣部分國有企業(yè)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具體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專業(yè)要求的人員(畢業(yè)證書須在2022年8月11日前取得)。
2.研究生畢業(yè),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研究生畢業(yè)證書須在2022年8月11日前取得)。
3.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等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宜到國有企業(yè)工作的情況。
(二)招聘具體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寧??h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體范圍和對象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除備注另有年齡要求的崗位外,其他所有崗位的報考人員要求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在2022年8月1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3.為促進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報考身份要求為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5.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招聘條件須在2022年8月11日前取得。
四、招聘計劃
2022年寧??h國有企業(yè)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6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和條件詳見附件。
五、報考程序
統(tǒng)一采取網絡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2年8月22日9時-8月26日17時。
報名網址: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選擇進入“2022年寧海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個人信息表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招聘崗位,招聘單位不作初審。
2.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8月27日9時-9月2日17時。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2年9月3日9時-9月5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崗位核減或取消
時間:2022年9月7日9時-9月8日17時。
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數(shù)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9月15日9時-9月17日9時30分。
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入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與寫作。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2年9月17日,具體地點、時間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數(shù)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組織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復審。
資格復審時,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為:畢業(yè)證書、報到證、本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畢業(yè)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證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偝煽冇晒P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shù))。招聘崗位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分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
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九、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會同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考察對象按招聘指標數(shù)1:1的比例,在體檢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疾觳缓细裾咛蕴?。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十一、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各企業(yè)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十二、遞補規(guī)定
(一)面試對象放棄資格復審和面試,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或資格復審、面試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擬聘用對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xiàn)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三)遞補人員名單在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戶籍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8月11日(含)。
(三)報考人員報名前須先進行注冊,完成后登錄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五))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六)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七)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紀委派駐第七紀檢監(jiān)察組、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反映。
(八)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九)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放):各招聘單位見附件,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0574-55868396。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開放):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0574-58868382,縣紀委派駐第七紀檢監(jiān)察組0574-65107023。
附件:2022年寧海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1日